情況部提示,旅宿業者要揭露相關資訊,於官網或民眾訂房時清晰申明備品提供體式格局,並依民眾需求供給個體品項,如民眾入住時發現遺忘攜帶,業者照樣可以依民眾需求提供備品。
泉源減量的旅宿用品政策強調「可依需求提供」七成民眾支持
以上訊息由環境部供應
為使政策順遂推動並削減實施過程中的爭議與誤解,環境部於律例公告前,即與公會及旅宿業者睜開政策溝通,透過申明會與定見徵詢等體例,廣納業界聲音,本次限制一次用旅宿備品的政策,核心理念並不是「制止供應」,而是提倡「不主動供給」,即不將一次性備品作為標準房務備品擺設於房內,改為消費者若有需要時再供應,以改變過去「自動供給、不管是不是需要」的慣性模式,進而減少資源揮霍與垃圾產生,環境部在政策計劃階段即關注到旅宿業對辦事品質的正視,因此在律例設計上保存彈性空間,使業者得以在符合法規原則下,根據住客需求彈性供應個人化辦事,統籌搭客住宿體驗與環保目的。
經查詢拜訪有些旅宿業者為晉升辦事便利性,習慣將牙刷、梳子、刮鬍刀等一次性備品以「組合包」情勢供應,即便消費者僅需其中一項,其他物品亦會被拆封、利用甚至遭棄置,造成資本虛耗與情況肩負,為改良此現象,情況部提倡業者調劑供應模式,鞭策「需要什麼、供給什麼」的單項備品供給原則,消費者如健忘自備備品,可自動向櫃檯或指定辦事區域提出需求,由業者供應所需品項,避免一次提供多樣物品。
別的,情況部資本循環署法規實施約半年左右(6月10、11日),針對全國18歲以上民眾,進行一次用旅宿用品管束政策意向調查,調查了局顯示有57.7%示意原本就會自備,31.6%會合營新劃定自備,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小我衛生用品。別的,有77.2%的受訪者表示撐持管束政策,但仍有12%透露表現不支撐,將會持續增強宣導。假如未帶個人衛生用品有56.4%會向飯鋪購置,此中近9成願意購置個別商品,所以呼籲旅宿業者依顧客需求提供個體品項的商品。
離婚證人環境部於112年7月17日通知佈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利用對象及實行方式」,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相幹規範與因應辦法以下:
旅宿業可於盥沖涼浴室改以擺設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體式格局,供消費者利用。但於其從屬舉措措施、辦事設施、客房之外之經營舉措措施陳列者不在此限,如SPA、三暖和、游泳池、推拿舉措措施、健身房等。二、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等六種小我衛生用品不得於客房等營業場合擺設。另外,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示民眾自備小我衛生用品外,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個人衛生用品,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,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。
1、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洗澡乳、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調養用品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A%90%E9%A0%AD%E6%B8%9B%E9%87%8F%E7%9A%84%E6%97%85%E5%AE%BF%E7%94%A8%E
